西南交通大学新版设备固定资产入账工作规程

2013-11-24 14:52:37 来源:崔凯 分类:科研通知公告 阅读量:

各位老师: 最新的设备固定资产入账工作规程见附件,即日起生效,请按新规程要求办理设备入账。 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固定资产入账工作规程 1. 本规程所称的设备固定资产(以下简称设备),是指学校占有、使用的,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,使用期限超过1年(不含1年),单位价值在1000元(含1000元)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设备。 2. 设备到货验收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固定资产入账; 3. 设备领用人登录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系统(http://202.115.66.234/sbweb ),提交设备相关信息,提交信息包括发票扫描件或照片; 4. 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票的,设备单价按票面税前价四舍五入到分位,总价按单价(四舍五入后)×数量; 5. 设备领用人所在单位设备秘书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信息网络初审; 6. 实验室处将在初审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复审; 7. 设备领用人应及时查看初审、复审意见,如有问题,须进行整改后再次提交; 8. 复审通过后,设备领用人应打印验收单,到实验室处设备科(九里校区行政楼542室)审核、盖章,并打印设备标签。验收单一式3联,1联由领用人留存,1联实验室处留存,1联报账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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