翳唐山,灵秀钟;我学院,声誉隆。
根据管理办法要求,为提前做好2013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第二次拨款及2014年度新世纪、创新团队项目配套拨款工作,请通知各位项目负责人(详细清单见下发各单位附件)根据拨款额度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,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,于12月13日前把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统一报送科技处基地科(行政楼225房间),电子版同时发送到jdk@swjtu.cn。
来源:科技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