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荐2013年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

2013-12-06 14:43:52 来源: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分类:研究生公告 阅读量:

关于推荐2013年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

各位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:

根据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3年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川学位〔2013〕14号)精神,我校可向省学位办推荐2013年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2篇。

结合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推荐2013年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2013年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: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(含专业学位)者的学位论文。在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论文,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(含提名奖)和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,也可参评,但须从严掌握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含副高级)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,以及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,不得参评。原则上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方能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。

现将我校2011、2012年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获奖人员名单发至各单位(见附件1),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2013年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初评推荐工作。在初评推荐过程中,要注意把好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关,参评论文须经论文指导老师签署学术道德方面的意见。请各单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推荐材料。

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上报材料

1.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:

(1)与存档原文一致博士学位论文。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。

(2)每篇论文对应的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(见附件2)、作者简况表(见附件3)。请按顺序装订成册,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。

(3)四川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(见附件4)。

(4)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,包括: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、目录及论文复印件、被SCI、EI等收录的检索证明;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;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等,并单独装订。

(5)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(0502)论文的详细中文摘要(格式见附件5)。

(6)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(加盖学位办公章),与相应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。

以上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二份。

2.电子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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