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入党积极分子、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》填写规范

2011-03-16 10:58:25 来源:组织部 分类:组织建设发展 阅读量:

1、“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”与“批准为预备党员时间”两者前后至少相距一年以上。 2、“单位”应填写为“××学院××专业××班”。

3、“姓名”填写注意与身份证及以往档案一致。

4、“文化程度”是指已获得的现有最高学历,栏目填写选项为:博士、硕士、双学位、本科、专科、高中。如:在读本科生应填写“高中”。

5、“以何种方式提出入党申请”填写:×年×月×日书面申请。

6、“培养联系人”应填写两位,填写“姓名”、“党内外职务(职称)”两项。两人中至少有一人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
7、“本人简历”填写内容分为“起止时间”、“就读学校(工作单位)” 、“证明人”。“起止时间”一栏应写为×年×月至×年×月(注意上下行前后时间的月份衔接)。

8、“政治历史上有何重大问题,结论如何”:如无重大政治历史的填“无”。

9、“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”填写“称谓(父亲、母亲、配偶等)”、““姓名”、“年龄”、“政治面貌”、“工作单位或居住乡村、街道”。

10、“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”同第9。

11、“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”:写明×年×月荣获“三好学生或优干”称号、或“×年×月获××学科竞赛×等奖”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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