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导师(指导老师)、全体毕业班学生: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管理,加强我院学生学位论文(毕业设计)撰写、评审、答辩、信息反馈、修改完善的全过程管理,全面提升学位论文质量,特做如下规定:
全院本科生及博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(毕业设计)答辩后,需根据导师(指导老师)、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及修改意见逐一认真梳理并修改,博、硕士研究生必须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》(见附件1),本科生必须填写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整改记录表》(见附件2),导师(指导老师)审核修改情况无误并签名后,于领取毕业证、学位证当天,在现场提交修改说明书或整改记录表至学院研究生、本科生教务相关老师存档。请全体毕业班学生充分利用在校的时间,为本阶段学习划上圆满的句号。
未按时提交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》或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整改记录表》,暂缓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书,直到完成修改,补交齐全相关资料。
附件1: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.docx
附件2: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整改记录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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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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