翳唐山,灵秀钟;我学院,声誉隆。
参加学院工程2013年暑期卓越生产实习,以及自行联系单位分散生产实习的同学:
请在实习结束时完成附件“生产实习鉴定表”,签字盖章后交由指导教师,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,并在秋季开学一周内,由各带队教师连同实习日志、实习报告等资料一并交至本科办存档。
请相互转告。
来源:本科办